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业务包括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板块的汽车零部件业务,以及金融科学技术板块的移动信息服务和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

  汽车零部件业务作为公司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板块的核心业务,主要为国内合资汽车品牌、自主品牌等主机厂商提供汽车轻量化解决方案,产品涵盖汽车安全结构总成、车身模块化焊接总成、仪表板横梁总成、车身总成、地板总成等产品。公司在全国工厂布局40余家,生产基地覆盖各大主流主机厂制造基地所在区域。企业具有各种自动化冲压生产线、高强度钢辊压生产线、热成型生产线和汽车总成零部件机器人焊接生产线,具备车身、大中型结构件冲压能力,汽车辊压、热成型产品生产能力以及焊接总成生产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钢板集采、模具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有着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国内总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能够为客户提供前期设计、应用开发以及轻量化技术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已连续5年荣登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榜。

  公司以自己独特的研发、技术和产品能力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①公司自主研发的“仪表板横梁”产品市场占有率20%左右,市场占有率位居前茅;②企业主导完成了国内多家知名主机厂“首款仪表板横梁”、“首款车门防撞杆与仪表板横梁差厚板”的国产化研发,与合作伙伴联合研发了“热处理防撞杆BR1500HS材料”成功实现了高强度车门防撞杆的国产化。③公司自2018年起定位汽车轻量化产品的研发技术,结合子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三十余年的供货数据分析和生产经验,形成了在铝合金、镁合金、高强钢等轻量化产品方面独特的设计和制造优势,公司自主研发的“1500MPa超高强钢辊压辊弯前防撞梁”成功打破了国外品牌垄断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

  公司具备从钢板采购到全车身结构件的开发与制造的完整产业链服务能力,与宝钢、本钢等国内外知名钢铁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增强成本竞争力,同时为内外部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供应链服务、模具设计加工、产品生产以及系统解决方案等。

  公司采取“按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绝大部分产品由公司利用自有的厂房、设备、技术自行生产,部分采用外协方式来进行生产。

  公司主要向丰田、大众、比亚迪、沃尔沃、通用、长城、吉利、奇瑞、理想、赛力斯、福田、埃安、智己、路特斯、光束、蜂巢能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由于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交货保障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下游客户会对其供应商实行严格的综合评审,一旦确定上游供应商,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销售流程如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融合消息服务商,主要面向金融、政企、互联网等集团客户,提供高效易触达的融合消息解决方案及信息服务;基本的产品包括联信通、银信通、云MAS以及5G融合消息服务等,为行业大客户、中小客户提供内容生成、内容分发、内容营销、客户运营、营销分析等全生命周期消息服务。

  公司拥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牌照以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同时拥有“跨境人民币支付许可”、“VISA国际卡网上收单服务提供商认证”、“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MSO)”,在全国范围内为企业及个人用户更好的提供基于支付的综合服务及跨境结算服务。公司聚焦产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的应用合作,为交通出行、电商物流、农资农产、金融保险、线下实体经济场景等多行业领域提供“支付+”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以满足产业网络站点平台的复杂支付需求,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和商流合一,帮助产业链平台实现资金流和交易完全契合。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82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3%,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59,695.52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北京智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德威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赫男、季奎、陶京珠签署了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余智科碳氢新动能创业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重点投资新能源(含氢能)、新材料及汽车电子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等。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21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2023年12月29日,合伙企业已取得新余市渝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立美达”)近年来连续亏损,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乘用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的股权与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共同投资,以改善公司湖北海立美达的经营状况。北京智科有着非常丰富的商用车行业经验和人才储备,同时其作为湖北海立美达的小股东对湖北海立美达的公司情况和业务特点有持续、深入的理解,结合其自身资源及意愿,公司拟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的股权与北京智科(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成立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新余复能”)、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新余业能”)。2024年3月14日,公司与北京智科分别签署了《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交易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权估值报告,最终确定公司持有的湖北海立美达93.6566%股权作价6,274.99万元,其中72.6566%股权作价4,867.99万元投入到成立新余复能、21.00%股权作价1,407.00万元投入到新余业能。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余复能、新余业能的有限合伙人,不再直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股权,不再参与湖北海立美达经营管理,湖北海立美达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鉴于湖北海立美达2023年度纯利润是-5,573.49万元,公司2023年度每股盈利0.0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4条规定,本次交易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

  主要股东:北京启程顺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智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的少数股东,目前持有湖北海立美达6.3434%股权。

  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4,877.99万元,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以货币人民币认缴出资,公司以股权认缴出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

  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1,417.00万元,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以货币人民币认缴出资,公司以股权认缴出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湖北海立美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湖北海立美达的另外的股东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备注:2024年3月1日,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进行了分立,湖北海立美达分立为湖北海立美达和湖北海立美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设),以上数据为分立后湖北海立美达的财务数据。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咨询字[2024]第125号估值报告,截止估值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分立后的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37,365,979.44元,全部股权估值为67,500,000.00元,增值30,134,020.56元,增值率为80.65%。

  (1)湖北海立美达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不存在为湖北海立美达做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湖北海立美达理财的情形,湖北海立美达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湖北海立美达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湖北海立美达应付业务结算账期与别的客户政策一致,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湖北海立美达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往来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权估值确定以6,700.00万元为基础,最终确定本次出资的湖北海立美达93.6566%股权(即人民币9,365.66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其中已实缴9,365.66万元)的价格为6,274.99万元。

  1、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长期。若合伙企业存续满三年后(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湖北海立美达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则合伙期限将再延长三年;若湖北海立美达未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除非经全体合伙人都同意合伙期限可再延长三年外,则本合伙企业将进入清算期,不再进行任何经营性业务。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将进行注销登记。

  注:上表中的“净利润”指湖北海立美达经审计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最终以2024年至2026年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为考核经营目标。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入伙、合伙份额转让、退出和收益分配相关事宜;

  (2)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取得、处置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