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贮粉碎秸秆打捆机包膜机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乡村局,省农业机械化推行总站, 有关产销企业:

  根据部农机化司转办函(农机政转字〔2024〕第29号)要求并经调查核实,西安创锐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特公司”)出售的9RS-6 型揉丝机和兴平市云华农业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华公司”)出售的5TY-44-160脱粒机,存在补助产品装备与查验陈述主参数装备不符(未按要求给购 机用户装备电动机)的违规景象,以上违规景象按规则属较重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置办补助产品违规运营行为处理的办法(试行)的告诉》(农办财〔2017〕26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则,经研讨,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撤销创锐特公司9RS-6型揉丝机和云华公司5TY-44-160型脱粒机在我省的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资历;暂停创锐特公司其他产品在我省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资历6个月,暂停云华公司其他产品在我省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资历3个,期限整改,视整改状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2.对已出售并录入体系的相关请求,各县区在核对后发现无违规问题的按相关流程予以兑付,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补助请求撤销补助资历。3. 因违背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政策规则所引起的胶葛及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承当。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乡村部分要做好对购机农户的解说阐明作业,一起,加大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展开二次核对,若发现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合格或经二次核对未发现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的产销企业,逐级上报整改或核对成果。有关农机产销企业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农机置办与使用补助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补助产品产销行为,发现不正常的状况要及时自动陈述,坚决根绝此类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再次发生。